近日,據媒體報道,至7月底全國各省份“裸官”摸底調查已基本結束。各省份組織、紀檢等部門,已基本掌握了本省的“裸官”數量。然而,只有個別“零裸官”的地市在官網公佈;江西、陝西、湖南、福建等10餘個省市的化療飲食組織、紀檢部門,辦公電話不是無人接聽,就是拒絕透露“裸官”摸底數據。
  “各省之所以不予公佈,一是目前正處於‘打老虎’的關鍵時期,很多人出於謹慎自保的考慮,二是‘裸官’問題涉及人數可能較多,幹部級別也可能較高,擔心公佈具體情況新竹買房後可能引起政治‘ 地震’。”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教授張希賢今日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表示。
  “裸官”數量諱莫如太平洋房屋深,原則上實應公開
  各省暫未公佈“裸官”摸底排查數據,較大原因可能是,摸底過程中遇到了一些特殊案例,如問題固態硬碟涉及人數可能較多,幹部級別也可能較高。但這些“特殊案例”是否應成為不予公佈“裸官”數量的理由呢?
  張希賢教授認為,因為只是統計配偶移居國外的情況,不是直接指控成貪污腐敗,所以原則上應該進入黨務公開和政務公開的範圍,買房子公開“裸官”數量,甚至具體的姓名。“這也是黨務公開和政務公開的必然要求。”
  國家行政學院的許耀桐教授也認為,各地不應對“裸官”數據加密,“‘裸官’治理同樣要借助公眾監督的力量,所以‘裸官’數據應該公開”。
  “陽光法案”才能讓“裸官”藏不了
  依據中組發〔2014〕6號文件《配偶已移居國(境)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“裸官”不得在“黨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協、紀委、法院、檢察院領導成員崗位”、“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正職領導人員”等5類崗位任職。
  這也就意味著儘管“裸官”排查結果未予公開,但各地有關部門必須心中有數,根據摸底調查情況,對“裸官”進行進一步處理,包括接受調整崗位,或者讓配偶(或子女)自願放棄外國國籍、國(境)外永久居留權或長期居留許可。目前動作最快的廣東省,已於今年5月底完成清理,866名“裸官”被調崗。
  國家行政學院許耀桐教授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表示:“中央的治理思路很明確,不論是哪個部門,還是哪個級別,只要是‘裸官’,就躲不開、藏不了。正在開展的今年第二輪中央巡視,就把‘裸官’列為巡視重點。各省份的‘裸官’排查結果,肯定要經過中央巡視組審核。”
  整治“裸官”最重要的是削弱其“官”屬性,包括禁止“裸官”擔任領導幹部否肉麻話。此外,就是要加強公共資金、國有資產管理等。當然,最有效的辦法還是推行“陽光法案”。
  “摸底排查只是初步行動,這次調查是看底盤多大,是出手依據。現在只是自願填表,是否有配偶在國外當然是可以填的,但你要讓他們彙報財產問題,那就很難了。”張希賢說,“這就需要更長的時間,建立更加完備的法制框架。”
(編輯:SN06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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